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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日前通過,《意見》的一大亮點,是對職務消費、職務待遇進行了很大力度的改革。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徐福順表示,“《意見》實際取消了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提法。把原來合理的、必要的履職保障和合理支出確定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這意味著除了國家規定的履職待遇和符合財務制度規定標準的業務支出外,國有企業負責人再沒有其他任何“職務消費”。(9月3日人民日報)
  泛濫的職務消費,為人詬病久矣。此番,率先取消央企負責人的職務消費,代之以“履職待遇”與“業務支出”,無疑契合了公眾的期待。既然國有企業很大程度上帶有市場屬性,其薪酬方式也理應與市場邏輯接軌。就此而言,舊有的“職務消費”類的隱性福利,實在是一種體制內的畸形存在。它一方面造成了公共財政的巨大浪費,另一方面也模糊了國企主管的身份認同。
  一直以來,國企高管被指亦官亦商,享受職務消費便是典型例證。但從本質上來說,職務消費的設計,與國企高管的角色設定,天然存在衝突。眾所周知,任何公司的管理者,都應兼有職業經理人的理性,以及企業家的進取精神。而邊界模糊、無所不包的職務報賬,卻在無形間誘導著國企主管們,不加節制地去高消費和自我享樂——就這樣,職務消費從根本上導致了國企主管的秉性病變。
  享受職務消費,幾乎意味著央企負責人可以接受公共財政的無止盡供養。而這,顯然與一位公司主管,所應肩負的財務健康責任相悖……基於過往種種失敗的經驗,此次改革選擇用“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來代替問題多多的職務消費政策。其進步意義至少有二:一者,明確了適用標準,詳細羅列了的報賬項目,避免了“什麼都往裡裝”;再者,強調“業務”淡化“職務”,重申了“履職保障資金”非職位福利,而是工作開支之原則。
  針對職務消費的調整,可以理解為,向市場通行做法靠攏。現代企業制度發展多年,已經形成了一套健全的差旅報銷、培訓支持、食宿補貼制度。凡此種種,都可以成為國企變革的參照!可以預見,薪酬方式的市場化、規範化,必將轉化為國企高管思維方式的正常化。
  從取消職務消費出發,推動央企負責人,在市場化語境內再次定位自我,這是一種糾偏也是一次回歸。編輯:王銳  (原標題:央企取消職務消費旨在回歸市場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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