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介紹,鑒於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已經由中央政府下放地方政府,因此,原來規範中央部門審批食鹽專營許可證的管理辦法———《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已無存在必要。發展改革委日前決定取消這一管理辦法。
  中國鹽業協會表示,發展改革委廢止相關文件,是延續政府簡政放權思路,但這並不意味著食鹽專營向社會資本放開。據新華社  (原標題:  發改委:
  廢止食鹽專營
  許可證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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